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一年来,在上级党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各级团组织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团的十七大精神的热潮,紧紧围绕青年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成长成才的实际需要,在组织建设、思想教育、社会实践、科技创业活动、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为总结经验,表彰和宣传先进,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院团委决定在全院共青团系统开展评优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组织申报工作。
一、“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加入中国共青团,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各类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
2、遵守国家法律、团的纪律以及学院的规章制度,执行团的章程,团员意识强,积极参加团内活动,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校园稳定,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行为作斗争。
3、有强烈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实际,了解社会,锻炼能力。
4、为人坦诚,作风正派,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努力做好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吃苦耐劳,不计较个人得失。
5、是青年志愿者,并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6、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上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在全班前15%以内;2013-2014学年内无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所修课程无补考、重修现象。
二、“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团员”的全部评选条件。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活跃,作风扎实,实事求是,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廉洁奉公,组织能力强,在所在支部具有较高的威信。
3、工作积极主动,有创新,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对共青团的工作有较大的贡献。
4、优秀团干必须从团支部委员(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团总支委员、院团委委员中产生。
三、评选比例
1、院级:“优秀团员”的评选比例,以团支部为单位,总数不超过团员数的5%;“优秀团干”各团支部可推荐1名;
2、系级:“优秀团员”的评选比例,以团支部为单位,总数不超过团员数的5%;“优秀团干”各团支部可推荐1名;
3、院系名单建议不要重复。
四、奖励机制
1、院级:评选本着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给予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200元,个人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2、系级:只发证书。
五、申报时间截止4月4日。
航海技术系团总支
2014年3月27日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审批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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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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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团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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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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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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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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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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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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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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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评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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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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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期
成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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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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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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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奖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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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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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另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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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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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总支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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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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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团委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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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根据申报的荣誉称号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相应档中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