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军事化管理奖惩条例(修改稿20210503)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27 10:54 阅读:次 字体【 大 中 小 】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半军事化管理的各项规定,充分发挥半军事化管理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作用。根据《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航海类学生半军事化管理条例》和《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制定本奖惩条例。
一、奖励形式
凡自觉遵守学校半军事化管理规定,在日常管理及各种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或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或为半军事化管理工作作出明显贡献者,均应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按照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奖励要符合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
1表扬:大队口头表扬、学院通报表扬。
2大队以月份为单位定期评选“内务标兵”。
3大队以月份为单位进行内务卫生评比,各班得分第一宿舍获评“模范宿舍”称号,各专业各年段得分第一名宿舍获得“内务模范宿舍”流动锦旗。
4大队以学期为单位,定期评选半军事化管理“十大标兵”,详见《半军事化管理“十大标兵”评选办法》。
5大队以学期为单位,定期评选“模范宿舍”,以年级为单位各专业一间。
6大队以学期为单位定期评选半军事化管理优秀班级,以年级为单位各专业1个。
7大队以学期为单位定期评选“半军管会优秀干部”,“半军管会优秀干事”以部门为单位干部1名,干事2名。
8半军事化管理中特殊贡献者如:“十大标兵”、“半军管会优秀干部”颁发荣誉证书。
9其它评奖评优按照《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执行。
10在校阅、队列竞赛等重大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者,给予大队通报表扬。
11能自觉遵守半军事化管理规定,并敢于对违反半军事管理规定的不良行为进行批评、制止、举报者,给予大队通报表扬。
二、处罚形式
凡不遵守学校学生半军事化管理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经教育不改的学生,均应予以相应处罚。处罚是一种特殊的教育手段,其目的是为了教育和帮助犯错误的学生及时认识并改正自身的不足。处罚以事实为依据,以规章制度为准绳。
1处分。一学期旷课、旷操累计达:10.5次-20次,航海学院内通报批评;
20.5次-40次,学校给予警告处分;40.5次-60次,学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60.5次-80次,学校给予记过处分;80.5次-100次,学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100.5次以上,学校开除学籍处分。
2丧失评优资格。一学期旷课和旷操次数累计6次,或迟到早退次数达6次者,不得参评本学年度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等荣誉。
3夜不归宿。晚归,视情况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夜不归宿者,视情况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4打架斗殴。以辱骂、挑衅或其它方式触发他人引起打架或其它事端的,视为肇事者,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凡动手打人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5造谣生事。采取各种手段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他人,特别是在网上线下,无端攻击、否定半军事化管理者,视情况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6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擅自离校者,视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三、奖惩的依据
1.半军事化管理品德表现分。
基本分,为80分。
附加分,累计不超过20,包括以下六小项(每小项如有同时加分的,以最多分计, 不能累计加分):
(1)学校、二级学院、班级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学期,根据日常工作表现按A/B/C/D四级分别加分。
(2)被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者一次加5分。
(3)个人在该学期内,获国家、省、市、校或者学院荣誉称号。“十大标兵”、“半军管会优秀干部”和“半军管会优秀干事”加3分。
(4)无偿献血,加2分。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行为者,或敢于检举揭发不良行为和坏人坏事者,辅导员酬情加分。
(5)航海学院每月“内务标兵”、“模范宿舍”成员,每人加0.2分,流动红旗所在宿舍加0.5分;每学期“模范宿舍”宿舍成员、“半军事化管理优秀班级”成员,每人加1分。月度优秀和学期优秀分数可以累加。
(6)学生参加有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每学期满24小时,加3分,24小时以下不加分,24小时以上每小时累加0.2分。
扣罚分,无下限,包括以下五小项:
(1凡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游行示威、张贴大小字报者以及在网络上发布不当言论者,视情节扣20分以上。
(2凡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公益劳动、和规定集体活动,未经请假而缺席者,每次扣5分。
(3以《半军事化管理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标准,每周一升旗仪式和每次课排,进行仪容仪表检查,有以下行为者,每项扣0.5分:
A.帽檐下头发超过1.5厘米,染发、烫发、光头,留大鬓角、长胡须;
B.未按规定佩戴校徽、肩章和帽徽。
C.未按规定统一着装。
有以下行为者,每次扣1分,所在宿舍列为本周C级宿舍:
A. 在宿舍内发现香烟、酒、吸烟、喝酒、打牌。
B. 晚归替报、谎报。
以《半军事化管理宿舍内务检查手册》为标准,对宿舍进行内务检查(周二、周四例行;不定期抽查)。每次检查结果中,个人得分在80分以下者,扣0.5分;被评为C级宿舍所有成员,扣1分。
累计3次C级宿舍,整个宿舍成员取消当前学期评优评先资格。“模范宿舍”可以抵消C级宿舍。
(4) 受通报批评扣5分,受警告处分扣10分,受严重警告处分扣15分,受记过处分扣20分,受留校察看处分扣30分。
(5) 凡受行政或治安处罚者,视情节扣5-50分。
2. 半军事化管理学业表现分。
基本分 = (各科学习成绩分总和(不含体育课)/课程数)*85%。
附件分,累计不超过15分,包括以下五小项。
(1CET4及以上,该学期加5分。
(2计算机二级及以上,该学期加4分。
(3在学校、市、省、全国科技活动和竞赛中获奖者,分别加2/4/6/10分;
(4该学期获专业技能资格证书。证书包括:船舶驾驶员、船舶轮机员、船上无线电人员、水手、机工等。加5分/本,可累加。
(5以一月为单位,考评中无违规违纪,无旷课、旷操的学生,加0.5分,上限为2分。
扣罚分,包括以下六小项:
(1考试舞弊者,除品德扣分外,另扣5分;
(2旷课一节,扣0.5分。
(3旷操(早操、早读、上课、排队、各类活动)一节,扣0.5分。
(4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扣0.25分,15分钟以上记旷操,扣0.5分。
(5操练或集体活动时消极怠工,情节较轻的,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扣0.5分。
(6晚归每次扣0.5分,夜不归宿每次扣2分(熄灯前销假不扣分,熄灯后不超过门禁时间记晚归,未销假记夜不归宿)。
(7无故不交作业或不参加教学实践活动,每次扣1分。
3. 半军事化管理文体表现分。
基本分=体育成绩*80%。
附加分,不超过20分,包括以下五小项:
(1经选拔参加学校、二级学院组织的体育活动,每次每项加2分,运动员获前5名另加2分,集体表演获前3名另加2分。
(2代表学校参加省、市各类文化体育竞赛活动者,每次每项加5分,获前5名另加2分。
(3破学校、市、省、国家大学生记录的运动员,每次每项分别加5/8/10/20分。
(4学校、二级学院文艺演出活动参加者,每次加2分;获奖者,另加3分;参加省、市级演出者,加5分,获奖者,另加5分。
(5文艺稿件发表、获奖:国家级加7分;省级、市级加5分;宣传平台(学院主页、公众号)加3分;其它刊物、摄影作品加2分;宣传平台加1分。
扣罚分,无下限,包括以下一小项:
(1)凡学校、二级学院要求统一参加的文体活动不参加者,每次扣2分,累计超过三次以上者,每次扣4分。
四、其它
1.各中队应及时、如实地记录本中队学生受处罚的情况(包括时间、内容 、结论)。大队定期检查。对学生进行警告及以上处分时,中队应提供以往对该学生进行教育和处罚的原始记录。
2.学生对各类奖惩内容若有异议,至通告之日起一周内,按级向相关部门反馈,逾期不受理。
3.半军事化教育管理委员会需建立学生奖惩的档案材料。
五、补充说明
1.本奖惩办法未作规定之处,依照《学院学生手册》相关条例处理。
2.本规定由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半军事化管理大队负责解释。
半军事化管理品德分附加分分列表
项目
十大
标兵
辅导员助理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员
优秀学生干事
三好学生
辅导员助理
院三委会领导
分值
3
6
10(省)
10(省)
10(省)
10(省)
10(省)
6
7(主席)
8(市)
8(市)
8(市)
8(市)
8(市)
5(校)
5(校)
5(校)
5(校)
5(校)
6(副主席)
3(学院)
3(学院)
3(学院)
3(学院)
3(学院)
项目
志愿者服务
义务献血(次)
助人为乐(次)
被宣传报道
班级学生干部
院系三委会干部
学期模范宿舍长、优秀班级班长
舍长
学期模范宿舍、优秀班级
月度内务标兵、模范宿舍成员、流动锦旗宿舍
分值
依据名单加分为:
3
3
5
5(正)
5(正)
3
2
1分/次
0.2分/次;0.5分/次
3(副)
3(副)
3(委员)
3(干事)
其他
在此填写你品行方面的其它事迹:
审核总分:
半军事化管理品德附加分合计为:
备注:
1、同时既担任班级学生干部又担任院系三委会干部,不重复计分,只计其职位最高时的加分;
2、班级中或在三委会中担任多个职务者,不重复计分,只计其职位最高时的加分;
3、志愿者服务的加分标准是按照志愿者服务中的时间累积和劳动强度作不同判断,具体以志愿者协会上报的志愿者加分名单为依据进行统计,该栏分值由辅导员负责填写;
4、助人为乐中的“每次”是指助人为乐的一次性行为获得积极的社会效应;
5、被媒体宣传报道是指该同学的事迹或行为被校外正规媒体做出积极正面的社会评价,产生积极向上的社会影响的相关事实;
6、“其它项目”是指半军事化管理中个人另外一些应该加分的事迹,由辅导员审核后确定加分;
7、该表填写时由同学逐一审核应该加分的项目,并在应该加分的项目分值上打“√”,分值显示为“依据志愿者加分名单得到的加分为:”字样时,表示该项目总的加分值由辅导员依据其它部门反馈回来的信息或以往半军事化管理中的相关统计数据进行确定,请同学不要填写;
8、本附则解释权归半军事化管理大队所有。
半军事化管理文体表现附加分列表
性质
项目
个人赛
系内团体赛
代表系参赛
代表学院参赛
未获奖
(次)
获奖
(次)
未获奖(次)
获奖
(次)
个人赛(次)
团体赛
未获奖
(次)
获奖
(次)
未获奖(次)
获奖(次)
文体科技比赛加分
0.5
1.5
0.5
1.5
2
1
2
5
7
次数
具体项目
核分(辅导员填)
性质
项目
破国家大学生记录(次)
破省大学生记录
(次)
破市大学生记录(次)
破校大学生记录
(次)
体育比赛加分
20
10
8
5
次数
具体项目
核分(辅导员填)
性质
项目
省级正式报刊杂志(每人.每篇)
市级正式报刊杂志
(每人.每篇)
院级正式报刊杂志
(每人.每篇)
系级正式报刊杂志
(每人.每篇)
发表文章加分
8
4
2
1
次数
具体项目
核分(辅导员填)
其他项目
在此填写你文体方面的其它事迹:
审核后的加分为:
文体表现附加分合计为:
备注:1、核分一栏由辅导员填写,请同学不要自行核分,次为“每人每次”;
2、具体项目一栏要准确填写你所参与的项目名称,如“舍标大赛三等奖”,项目太多填写不下请自行附纸填写;
3、以获奖与否为标准是鉴于奖项设置的复杂性,如歌手大赛的“最佳人气奖”和“三等奖”孰轻孰重无法区别;
4、本附则解释权归半军事化管理大队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