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23 16:42 阅读:次 字体【 大 中 小 】
院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候选人资格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信念坚定,组织纪律性强;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热爱团学事业,勇于创新,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在学习、本职岗位和团的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3.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4.廉洁奉公,作风正派,联系群众,团结同志,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具有为广大团员青年、学生服务的浓厚意识;
5.应是党员、预备党员或团员;
6.候选人最近1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无处分记录。
(二)委员名额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航海学院第十九届学生委员会委员由15名委员组成,其中,主席团3名。(主席候选人4人,差额1人)。
(三)候选人产生办法
主席团候选人由上届学生委员会根据学生会主席条件,在广泛征求各级学生组织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学生会主席候选人预备名单,由院团总支推荐,经院党总支同意,报校团委备案;主席团成员由学代会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由新一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由院团总支推荐,经院党总支同意,报校团委备案。
(四)选举办法
在校团委和院党总支领导下,在院团总支的具体指导下,依照学生会章程和学校规章制度制定本次代表大会的选举办法。
1、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2、经校团委和院党总支同意,航海学院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
3、航海学院第十九届主席团候选人为4名,差额选举产生3名主席团成员。
4、正式选举须由大会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的代表出席,才能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进行。
5、选举时,设总监票、总计票人各1名,监票人3名,计票人8名,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全体代表表决,通过后,在主席团的领导下,对发票、投票和计票等工作进行监督。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计票人。
6、投票人对于选票上所列的某一候选人,如果赞成,则在其相应名字上方的空格内划“O”,不赞成划“X”,弃权不做了任何记号。投票人如另选他人,应将姓名写在另选人姓名栏内,然后在其名字上方的空格内划“O”,并相应地否决原候选人,弃权后,不得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人数等于第十九届主席团额定人数(3名)或少于额定人数(3名),超过额定人数的选票视为废票。
7、选票一律用钢笔或水性圆珠笔填写,符号准确,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书写不清无法辨认或进行涂改按废票处理,写错结果有要更改者,须向总监票人报告,经大会主席团批准后方可更换,废票当众销毁。
8、会场设一个投票箱,选票写好后,待宣布开始投票时,监票人、总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大会主席团成员首先投票,随后全体代表投票。
9、投票开始前,由检票人员打开票箱,当众验箱、封箱;投票结束后,有计票人和监票人一起当众打开票箱,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的监督下,由计票人员清点票数,并将清点结果报告大会主席团,由大会主席团当场公布。投票张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否则无效,需另行选举。
10、选举结果,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11、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通过大会再次进行选举。以超过选举人票半数以上且得票多者当选。
12、整个选举工作在大会主席团的统一领导下进行。